关于对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本科生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学习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校拟资助道吉草等3名本科生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进行一学年/学期非学历学习。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5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监察处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监察处:027-6784264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7-67842412  

电子信箱:guojichu@mail.scue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作者:李楠  编辑:刘宁  审核:孙晓丽  上传:刘宁